内蒙古“体育场地建设优质工程”奖
评选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提高建设工程质量有关要求,全面提升我区体育场地建设工程质量,鼓励体育工程施工企业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推进施工质量管理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中小学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GB 36246-2018国家标准 、内蒙古自治区《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要求》DB15/T 1209-2024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优质工程奖是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设立的质量荣誉奖,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施工质量须达到区内先进水平,并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第三条 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工作在内蒙古体育局、内蒙古体育总会指导下由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专家委员会负责优质工程奖项目申报受理、评审、组织复查、证书证匾颁发、工程建设质量的指导及质量管理监督,并对评选结果负责。
第四条 优质工程奖评选依据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自治区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五条 申报优质工程奖,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企业必须是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会员单位;
二、建设工程必须符合城市规划,工程设计合理、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设计标准、规范,施工工艺和技术措施先进、合理,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施工过程中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没有因工程质量问题受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三、工程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具有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证明等;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未发现质量问题和重大隐患;
五、优质工程奖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申报。
第三章 评选范围及规模
第六条 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及规模标准:
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对象为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会员单位在内蒙古自治区区域内承建的,具有一定规模的体育场地建设工程:
一、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规模在400万以上合成材料面层运动场地。
二、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及以上合成材料面层篮球、排球、网球场地等;
三、全民健身类别的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等,其工程造价800万元及其以上;
四、个别工程规模较小,达不到上述要求,但工程质量优良、社会效益明显并且有代表性,各方面反映良好的工程,其规模标准可适当下调。
第四章 申报材料
第七条 申报材料由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项目总承包单位申报。申报优质工程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内蒙古体育场地建设优质工程奖申请表》;
二、工程建设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复印件(需核审原件)
三、承诺书;
四、施工企业有效期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五、项目建造师证书及管理班子成员证书复印件
六、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最少三方验收)
七、合成材料面层物理化学全项检测报告(省级及以上权威检测机构出具)
八、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介绍的文字资料
九、反映工程整体感观、施工质量控制的彩色照片10张以上(需彩印)
装订要求:封面胶装,编制目录、页码。
第八条 申报材料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内蒙古体育场地建设优质工程奖申请表》签署意见各栏必须写明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评价意见,由工程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签署明确推荐意见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申报材料提供的文件、证明和公章等必须清晰,容易辨识。
三、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如有变更应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变更文件。
第五章 申报及评审程序
第九条 优质工程奖申报及评审程序:
一、申报:申报单位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申报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项目推荐:工程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依照本办法对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对符合条件的工程在《内蒙古体育场地建设优质工程奖申请表》中签署具体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
三、现场复查:评审委员会组织工程复查小组进行现场复查,复查小组成员从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专家库中抽取。复查人员要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严守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查阅工程有关的档案资料:
2、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3、听取承建单位对工程施工和质量的情况介绍。
4、听取建设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5、通过专家委员会评议,确定优质工程奖获奖名单。
四、公示、公告:优质工程奖的评选结果在“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官网”进行公示。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可向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咨询。在公示期间,企业和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持有异议,均可向内蒙古体育总会反映。单位反应情况需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个人反应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存联系电话。公示无异议后由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发文公告表彰。
第十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
一、竣工后被隐蔽、工程质量不能进行复查的工程。
二、已经参加过优质工程奖评选,经现场核查落选的工程项目;
三、使用国家和自治区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使用虚假检测报告的。
四、项目在施工及运行中发生过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因工程质量原因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
五、竣工验收3年及以上的工程项目;
第六章 奖惩
第十一条 获得优质工程奖的工程,由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颁发给获奖证书,在全区范围内公布表彰。
第十二条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及个人参加工程投标时对其获得的荣誉可列入综合业绩。
第十三条 获得优秀工程奖称号的工程,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经核实,撤销其荣誉称号。
第七章 纪律
第十四条 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必须坚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违者取消获奖资格并给予通报批评。
第二十五条 初评人员和现场核查专家必须秉公办事,廉洁自律,不得收不得收受企业和有关人员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对核查专家在现场核查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则取消其专家资格。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复制或伪造“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场地建设优质工程奖”获奖证书、奖杯,一经发现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内蒙古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协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中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